关于江苏省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(第二批)

文章作者:  发布时间:2020-06-08  浏览次数:1725

苏财税〔202015

  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,按照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》(财税﹝2015141号)有关要求,现将江苏省 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(第二批)予以公告。

  附件:江苏省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(第二批)

 

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  江苏省民政厅

202057

基金会(486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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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7 南京审计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 

88 江苏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
89 南京中国药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
90 南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
91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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