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江苏省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(第二批)
文章作者: 发布时间:2020-06-08 浏览次数:1725
苏财税〔2020〕15号
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,按照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》(财税﹝2015﹞141号)有关要求,现将江苏省 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(第二批)予以公告。
附件:江苏省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(第二批)
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民政厅
2020年5月7日
基金会(486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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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8 江苏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89 南京中国药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90 南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91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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